现代意义上的侦探最早出现于1833年的法国。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以私人身份进行调查的职业(如果媒婆不算的话),当然也就没有这个意义上的侦探和侦探小说。中国古代的专职侦察人员,基本上都与司法、军事或政治有关。在唐代,有一类负责刑事侦查的公务人员叫“不良人”,学术界至今都不能确定这个十分诡异的职务名是怎么来的。一些朝代还设有公开的政治特务机构,其中最有名的是三国时期的校事和明代的厂卫。这些机构都产生于正常的行政监督机制遭到破坏的时期,在当时和后世所受的评价都非常低。
但是没有私家侦探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就没有破案类的文学作品。这些与破案有关的故事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被称为“公案故事”。早在宋代的话本中,公案故事就已经成为了一种比较重要的创作题材。这一题材在日后不断发展,到了清嘉庆、道光时期以后,“侠义公案小说”甚至一度成为了当时中国小说的主要流派之一。与西方以私人性质展开侦查,依靠广博的知识、对细节的高度关注和神奇记忆能力,以及至少乍看起来很严密的逻辑推理来侦破刑事案件,依靠有限视角制造悬念来保持阅读快感的侦探故事不同,中国公案故事的破案主体主要是有着逆天的智商的清官,或有着开挂的武功的侠客;破案过程也大量依靠着大量神佛的指示,飞檐走壁的窃听窃视,或者单纯是巧合地知情等等这些极为不靠谱的东西;案件性质上以刑事案件为主,但也包括了大量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公案故事都采用全知视角,极少设置悬念,并不侧重于表现推理的过程,而将重点放在正义与邪恶的文攻武斗之中。
这一类小说中在当时影响最大的,便是讲述关于包拯的公案传说的《三侠五义》(它还有一个经清代著名学者俞樾改编的版本叫《七侠五义》)。除了包拯,许多在民间文化中影响较大,被认为又聪明又清廉的官员,比如狄仁杰、宋慈、海瑞、于成龙、彭鹏、施世纶、刘墉、林则徐等等,也都被附会上了大量的公案故事,编出了专门的公案小说。这些小说在当代的影响都比较小,但由它们演绎出的影视作品却在今天占据了不小的市场份额。在这些公案小说中,讲述狄仁杰故事的《狄公案》本来只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但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荷兰外交官高罗佩在将《狄公案》翻译成英语后,又用英语一口气创作了24部以狄仁杰为主人公的西方式推理小说,合称《大唐狄公案》,由此在大众传媒中将狄仁杰塑造成了神探的形象。其实这种形象也不是跟真实的历史一点联系都找不到。历史上的狄仁杰曾经做过大理丞(这个职务有点像最高法院院长)。据《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狄仁杰传》记载,他在任期间“岁中断久狱万七千人,时称平恕”,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一年之内判了一万七千人的积案,当时的人都认为他又公正又宽容。如果他亲自审案真的能达到这个效率,他的断案能否真的做到又公正又宽容恐怕确实不好说。但是他曾经做过专职负责断案的官员,这一点倒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事情。
除了专门的侠义公案小说以外,很多其它的中国古典小说中正义与智慧的化身们也参与了许多案件的侦办工作。比如《济公全传》中的道济和尚,《老残游记》中的铁英,都参与过破案的过程。但是这些人与公案小说里的侠客们一样,都不是专业的案件侦察人员,而其参与破案,也同样只是为了代表月亮来消灭坏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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