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时,室内要保持空气流通,如天气转凉或天冷时应用本疗法要注意避免感受风寒。用力应均匀,力度适中;对不出痧或出痧少的部位不可强求出痧,禁用暴力。
刮痧工具必须边缘光滑,没有破损。不能干刮,应时时蘸取润肤介质保持润滑,以免刮伤皮肤。
刮痧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如出现面色苍白、出冷汗等应立即停刮,并报告医生,配合处理。
形体过于消瘦、有皮肤病变、有出血倾向者不宜用刮痧疗法;五官孔窍以及孕妇的腹部、腰骶部禁刮。
刮痧后应保持情绪稳定,避免发怒、烦躁、焦虑情绪等不良刺激;禁食生冷、油腻之品。
使用过的刮具,应清洁消毒处理后备用(注:牛角刮痧板禁用于水疱)。
刮痧间隔时间一般为3-6天,或以痧痕消退为准,3-5次为一个疗程。